陳志雲叢培崑涉貪罰款 王喜喜極而泣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2/18 16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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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電視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叢培崑涉貪案,兩人今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,分別被判罰款8.4萬元及2.8萬元。

法官判刑時再三強調,陳於本案中並無犯罪意圖,亦無刻意隱瞞取酬接受外間工作,本案中絕無任何貪污元素,甚至不能以貪污案來形容,因此本案絕對稱得上為特殊情況,可予以非監禁式刑罰,甚至任何對陳構成人身自由限制的判刑都不合比例,陳亦不需被判社會服務令仍熱心社會服務,故只有罰款為合適判刑。

陳志雲及叢培崑聞判後表現冷靜,王喜則喜極而泣。